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梅州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
释义
    一、梅州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内地结婚)
    1.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离婚人士提供的离婚证件;
    6.丧偶人士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7.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
    二、梅州民政局结婚地点时间(梅江区)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和平路18–3号婚姻登记处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提供婚姻登记服务具体时间:每周六上午(9︰00-11︰30);元旦(1月1日)、劳动节(5月1日)、中秋节(农历中秋)以及国庆节(10月1日)上午(9︰00-11︰30)。
    三、梅州民政局结婚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10: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