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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的用处有哪些
释义
    一、公积金的用处有哪些
    1、公积金的用处如下:
    (1)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后期按揭贷款;
    (2)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缓解租房压力;
    (3)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
    (4)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住房翻修或者重建;
    (5)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重大疾病用于治疗以外减轻家庭负担。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的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户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且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公积金缴存者;
    3、按照相关规定按月、连续、足额汇缴公积金6个月或6个月以上;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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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