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 '既往' 疾病,甲亢算不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既往症”概念应明确定义,否则有利于被保险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七条 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和保险范围,对于保险标的和保险范围未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照被保险人的合理意愿确定。 保险合同中如未明确约定“既往症”的概念及含义,被保险人可据此争取权益。但如果合同中有专门条款排除“既往症”作为赔付范围,被保险人需履行约定。因此,甲亢作为“既往症”是否应被认定为保险赔付范围,需视具体保险合同条款而定。 在选择保险产品时,被保险人应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及保险公司对“既往症”的定义和处理方式,避免在理赔时因未了解保险条款而遭受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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