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居民生活用电,其中不满1千伏电价是0.5469元/千瓦时;10千伏及以上:回0.4929元/千瓦时;10千伏农村转供答电:0.45221元/千瓦时;10千伏农村(二次结算)0.42221元/千瓦时;。2)非居民照明用电:其中不满1千伏电价是0.7196元/千瓦时;1-10千伏:0.7116元/千瓦时。 法律依据:《电价改革方案》 (四)电价改革的长期目标:在进一步改革电力体制的基础上,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价格、配电价格和终端销售电价;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同时,建立规范、透明的电价管理制度。 改革的近期目标:在厂网分开的基础上,建立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机制;初步建立有利于促进电网健康发展的输配电价格机制;实现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优化销售电价结构;具备条件的地区,在合理制定输配电价的基础上,试行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