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如下: 1、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 (1)社会保险目的是保障被给付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于基本性的社会保障; (2)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劳动者; (3)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是补偿劳动者的收入损失;四是社会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雇主)、劳动者(雇员)依法缴费及国家资助和社会募集。 2、社会福利。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 3、社会救助。社会救助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最低层次,是实现社会保障 的最低纲领和目标; 4、社会优抚。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