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吗? |
释义 | 1、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第一、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第二、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 第三、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 第四、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2、土地使用权出租要注意什么 第一、出租人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 第二、出租人应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同时租赁; 第三、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第四、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五、出租人应当办理登记。 3、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法律特征 第一、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出租的条件是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 第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出租,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出租: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在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出租,也就是出租人既要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也要拥有土地上的相关建筑物所有权,再进行合法转移。出租时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双方不得违背该出让合同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由此可知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出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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