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租?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租不是单一的出租土地,而是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使用及收益的权利。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赁关系由双方通过订立租赁合同确定。 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 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 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租需要注意什么? 1.出租人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 2.出租人应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同时租赁。 3.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出租人应当办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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