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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便利超市用申请综合工时吗
释义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到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因此根据便利店商超的经营情况,不适合使用综合工时。
    一、什么综合工时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和复印件;
    (二)企业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报告和企业工会或职代会的审议意见;
    (三)《企业特殊工时工作制申报表》(含:实施范围,申报岗位、工种,人数,主管部门意见等);
    (四)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相关的工资支付制度及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的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
    (五)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职工花名册及其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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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21: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