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证当初是公司出钱去考的,现在我离职了公司不给我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及离职事宜应遵循法定程序,试用期可提前3天通知解除,转正后可提前30天通知解除,无需公司批准。若公司不接受书面离职通知,可通过快递方式并保留投递证据通知公司。单位应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如不配合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并追究责任。对于无争议的事件,可协商解决,否则可求助于劳动行政部门和劳动仲裁机构。 法律分析 1、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届时即可离职;转正后,可以提前30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届时同样可以离职。上述离职为法定离职,无须公司批准。若单位不接受书面离职通知,则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通知公司并保留相应的投递证据,快递到达即视为已尽通知义务。离职过程,若还涉及服务期与竞业限制的问题,另当别论。 2、劳动合同解除,单位依法应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的转移手续。若拒不办理,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由该部门责令限期配合员工办理,并对该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3、没什么纠结,能协商就协商,不能协商或者协商不成,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这种简单而且无争议的事件,就是送给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仲裁机构的业绩餐点,效率会有足够的保证。祝好运! 拓展延伸 离职后公司不给证,该如何处理? 离职后,如果公司不给予您相关证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处理: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您的权益和合法要求,并要求公司提供合理解释。如果公司拒绝解决问题,您可以咨询劳动保障部门或寻求法律援助,了解您的权益和维权途径。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工资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需要,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请注意,具体做法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个人情况的具体建议和指导。 结语 无论是在试用期还是转正后,您都有权利提前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离职,无需公司批准。如公司不接受书面离职通知,您可以通过快递方式通知并保留投递证据。单位应在15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如有拒绝,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对于纠纷不大的事件,可协商解决,否则可寻求劳动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如公司不提供相关证件,可与公司沟通并咨询专业律师,收集证据并采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祝好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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