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流动献血车安全。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为了方便公民献血,血站会在街头设置流动献血车,流动献血车的停放和设置均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因此流动献血车属于血站,不属于任何医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八条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