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母亲去世时所留口头遗嘱,符合口头遗嘱法律规定的,是有效的。 一、应该如何立遗嘱才有效 立遗嘱才有效方法: 1、立遗嘱时,必须注明日期。立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时,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遗嘱还需要记录遗嘱人、见证人的姓名或肖像。口头遗嘱可适用于危急情况。公证遗嘱由公证机关办理。 2、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口头遗嘱的认定和效力 口头遗嘱符合以下条件的,是有效的: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口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口头遗嘱订立无效的情形有: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此种应当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6、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的,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无效。 7、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