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具体的情形 |
释义 | 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主要表现为四种情形: 1.公司经营不善,且无法通过调整经营管理人员得以改善; 2.股东利益对立严重,无法调和; 3.公司资产正被滥用、浪费; 4.大股东滥用公司控制权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一、所以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解散公司?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予以受理,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无法召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多数,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董事或者实际控制人有持续性的压制、欺诈行为,严重侵害股东利益,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纠正;(四)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导致公司可能或者正在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五)其他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将造成股东整体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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