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集团大。企业集团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系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成员企事业单位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合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