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这个没有强制要求,一般通过家庭情况调查表来决定。 法律依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第三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 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