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力属地化管理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电力属地化管理是指将原由中央所属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把国务院有关部门(地矿部和核工业总公司先实行)直接管理的各省(区、市)的地勘队伍统一划归到各省(区、市)管理其归口管理部门是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的归口管理,指导质监总站工作。总站受国家能源局委托承担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性、服务性工作,拟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指导各中心站业务工作,负责国家试验示范工程和跨区重大电力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参与电力工程竣工验收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完成国家能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指导中心站工作。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质监计划管理,确保质监工作不缺项、不漏项; 要结合实情,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质监机构年度与阶段性工作计划、受理的质监工程项目情况以及拟出具的电力工程质监报告均应及时报备能源监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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