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股权投资缴纳印花税吗 |
释义 | 出资的出资方需要缴纳印花税。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 1、《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7号)规定,投资人以其持有的股权进行出资而发生的行为,不属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83号)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薄;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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