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款赔偿答辩状是什么内容 |
释义 | 国家赔偿答辩状的内容为:1、首部。写答辩状名称。2、正文。(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2) 案由,主要写明对原告(或上诉人)为何案件起诉进行答辩;(3)答辩的理由和答辩的请求;3、结尾。写明致送机关及答辩人的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4、附项。答辩状的副本若干份,主要物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 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保险公司答辩状怎么写 保险合同纠纷答辩状中应该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国家赔偿是怎么赔偿的 国家赔偿是以这样的标准进行赔偿的:如果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如果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关于国家赔偿标准和项目是什么 国家赔偿项目包括这些内容: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赔偿医疗费等费用;3、侵犯公民财产权利,按照财产的实际损失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实施国家赔偿法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条件的重要意义:不仅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特别是对和谐社会的建立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国家赔偿法》第一条《国家赔偿法》第一条《国家赔偿法》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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