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房子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简单来说,就是买房时,一定的首付款,房屋再抵押给银行,抵押来的钱付剩余房款,个人再与银行进行结算。一般来说:具有有效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稳定的收入。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将申请资料提交银行即可,由银行审核决定是否放款。 一、房子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借款人用房屋进行抵押借款的,房屋是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所以一般是不需保证人为债务作保证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按揭的房子离婚法院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内容规定,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一)第一种情况是结婚前一方个人首付,但是却又是婚后夫妻共同还款,而且房子登记于首付款支付一方的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无法协议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内容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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