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和探望权问题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一般来说,子女的抚养费应由离婚后子女生活的一方承担,其金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双方父母的经济能力来确定。同时,离婚双方对于子女的探望权也应该达成协议,以合理平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子女的生活、教育等问题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作出裁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一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离婚的父母,由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一方或者双方共同负担抚养子女的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非抚养子女有权接触、探望父母,受到父母的关心、教育、保护。”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确定,同时,应当综合考虑父母经济能力以及抚养子女的情况等因素。” 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法〉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离婚后,父母双方应达成协议后,由离婚登记机关审核;未能达成协议,由离婚登记机关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决。” 以上是对离婚中子女抚养费和探望权的几个重要法律进行了简要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