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追偿权不是不当得利请求权,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因为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按照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对债务人的权利,不当得利请求权是指受损害人对于不当得利人的请求返还其不当得利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