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疫情补贴政策2022 |
释义 | .苏州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登记在册的低保人员、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低保外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等12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特别补贴,人均补贴标准300元,预计惠及困难群众13.5万人、补贴总金额4000万元。 发放对象: 2022年4月20日实际在册以下对象 (1)低保人员; (2)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 (3)特困供养人员; (4)孤儿; (5)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6)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7)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8)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9)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10)低保外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11)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对象; (12)盲人按摩机构在册从业人员。 发放标准: 一次性特别补贴的发放标准为300元/人。 上述12类困难群众目前在册总人数13.5万人,全市一次性特别补贴发放总额4000万元,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 发放途径: 按照职责分工,不同对象由对应的职能部门负责发放 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低保人员、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低保外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法律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近期出台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结合我市《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府〔2022〕4号),聚焦服务业相关领域困难行业,全力帮助各类服务业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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