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孩子溺水身亡谁负责任
释义
    

法律主观:
    


    小孩溺亡存在两个责任,一是 监护人 没有履行好监护义务;二是施工方未设置警示标志,承担 过错责任 。因此,这个责任法院按对半分担,即父母和责任单位各承担一半并无原则性错误。 一般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_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除外。 《 人身损害赔偿 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4:5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