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假国家规定天数累计怎么算 |
释义 | 年假国家规定天数累计的算法如下: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情形包括以下情况: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并且不扣工资; 3、工作一到十年的职工,请了2个月以上的病假; 4、工作十到二十年的职工,请了3个月以上的病假; 5、工作20年以上的职工,请了4个月以上的病假。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该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未休带薪年假工资,由于职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并且做出书面放弃休假权利承诺的除外。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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