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每日什么制度 |
释义 |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一、办餐饮服务许可证都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2、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4.、餐饮服务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7、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8、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情况说明和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9、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转让餐馆时是否可以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并转让 转让餐馆时不可以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并转让。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等,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合法主体,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食品经营许可凭证。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申请条件: 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4、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和证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可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以下证件资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明、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四)经营场所布局图、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五)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一)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二)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三)持有有效培训合格证明。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一)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二)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三)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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