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维修基金可以启动的情况 |
释义 | 房屋维修基金可以启动的情况有: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二次供水、排水系统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影响使用的;消防系统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发生故障的;屋顶、屋面、外墙面发生渗漏或地下室发生积水,严重影响业主房屋正常使用的;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等隐患的;发生严重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的。 一、业主可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么 可以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包括。 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4、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6、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的。 二、法定可强制加班的情形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三、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是多长时间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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