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国企疫情期间如果复工了的,那么当然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薪资; 2、如果还未复工的,那么可以酌情支付最低薪资标准。 具体来说: 第一,如果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薪资支付周期内的,那么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章的标准支付职工薪资。 第二,如果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薪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法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章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薪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章的标准支付职工薪资。超过一个薪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章的办法执行。 在疫情期间需要发薪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薪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章的标准支付职工薪资。超过一个薪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二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章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执行国家规章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章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章给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