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红和分配利润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按照一定比例和方法分配给投资者的。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通常为年度)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1、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即企业全部所得额,以此为基数,在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前,按规定对企业的联营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项目,采取扣减的方法进行初次分配; 2、以企业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次分配。应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留利; 3、以企业留利为基数,按规定比率将企业留利转作各项专用基金。 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依法分配原则; 2、资本保全原则; 3、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 4、多方及长短期利益兼顾原则。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