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对目的地是陕西省的入境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及“点对点”闭环转运措施; 2、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来陕返陕人员,落实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措施(14天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计算),期间开展4次核酸检测; 3、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不含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来陕返陕人员,落实健康监测14天的措施(起算时间同上),并在抵陕第一时间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聚集、少流动,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4、凡是国内报告1例及以上有传播风险的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县(市、区、旗),我省均视其为中高风险地区,按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来人分类管理。 5、所有来陕返陕人员需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