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薪留职期间社保怎么办 |
释义 | 停薪留职,最好与用人单位就社保缴费问题达成协议,以免影响相关社保待遇的享受。在停发工资期间,虽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有劳动关系,但没有实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不接受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那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一般没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挂靠 是指(一般)由劳动者向仲裁庭提出要求明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需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者工作证等证据,对于由用人单位保管劳动者无法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不提供的,按照对劳动者有利来处理。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生了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劳动关系是否书面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不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就是合法的。 《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现在法律上对于劳动关系挂靠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从上可以得出,只要不违反《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应该是合法的。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应该怎么样办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入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于保障自己各项劳动权益的依据,但现实中,许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而使劳动者维权时缺乏证据依据,而承担不利后果。那么,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违法拖欠工资,劳动者该怎么维权呢,律师建议,劳动者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就拖欠工资事宜,依法向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劳动监察大队是执法部门,如经调查,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事实,其有权责任用人单位立即予以支付;2、如果劳动者除主张拖欠工资之外,还需要将其他劳动权益一并处理,那么劳动者可就拖欠工资等,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虽然劳动者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但可以搜集其他一些证据,比如银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执业证书,如医师执业证、建造师证等,还有在单位工作期间有单位盖章或者法人签字有劳动者姓名的书面凭据,比如奖状、介绍信等,都可以有效的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三、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工派遣、劳动力租赁,派遣单位根据接受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接受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接受单位,受派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接受单位获取劳务费,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合同是指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订立的由一方提供劳务而由另一方支付劳务费的合同。 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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