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供相关档案信息。若无法提供,则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档案,并及时更新和完善。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其相关信息应当纳入个人权益信息档案,供个人查询。 第七十七条 社会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程序、范围使用,不得挪用、截留和侵占。 《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和职工档案信息等证明材料。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核定、发放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做好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和信息公示工作。 综上所述,若无法提供相关档案信息,则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建议尽快联系拥有相关档案信息的单位或部门,进行补办或申请复印件等手续,以便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