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发送短信号码是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起诉以收到起诉状为真,不要轻信网上以法院名义发的诈骗短信。“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已开通的“12368”司法服务热线可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类诉讼知识、北京市各级法院的地址路线及联系方式等静态信息;随着服务热线的进一步建设,还将为诉讼参与人提供动态的案件进展情况,并提供民意调查、信访等服务。法院地址路线等情况可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用户指定的手机;动态信息服务开通后,立案说明、案件文书等的详细内容可以按要求发送传真到指定号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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