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没有要求的,名称头部或尾部以及中空白处都可以。加盖了红色公章的复印件,证明公司对该复印件上信息和用途的承认,如果有加盖工商局红色印章,等同原件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