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决自建房房产证问题?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申请流程和相关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村民住房平面图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办理流程包括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向乡建办提出申请、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法律分析 一、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3. 其他相关文件或资料。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二、办理流程如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意建房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结语 村民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村民住房平面图以及其他必要材料。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办理流程包括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向乡建办提出申请、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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