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产检费用怎么报销 |
释义 | 深圳产检费用的报销流程如下: 1、参保人登录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填写并打印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2、参保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向居住地社保分局提出报销申请,审核通过后核准报销。 生育产前检查报销条件如下: 1、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报销需在前一个月参加生育保险,并持续正常缴费; 2、生育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需到指定医院进行相关检查,不符合此条件不予报销; 3、参保人发生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需在一年内办理报销。 女职工生育产前检查报销材料 1、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2、身份证(验原件); 3、《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原件); 4、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5、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 7、参保人的银行账户(验原件,收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 9、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10、参保单位的外派证明; 11、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男职工配偶生育产前检查报销材料如下: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 2、参保人本人身份证; 3、参保人未就业配偶身份证; 4、《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5、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 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 7、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8、结婚证明; 9、失业登记证明; 10、参保人的银行账户; 1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 12、计划生育证明; 1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综上所述,参保人未就业配偶及其他没有直接在医院刷卡记账而采取现金支付的待遇享受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社保窗口申请一次定额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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