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区别转包与分包 |
释义 | 建设工程转包与分包的区别在于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和法律后果。转包是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让给第三人,主体变更,法律禁止转包。分包是总承包人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备资质的单位,形成独立承包合同,合法有效。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建设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建设工程分包是指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转包与分包具有如下区别: 1.承包合同的主体不同。分包合同的主体双方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分包承包人在总承包合同关系中,仅处于第三人的位置。而转包是将原承包合同的主体双方变更为发包与受让方,原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则退出承包合同,使得受让人取代承包方成为原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权利、义务内容不同。分包合同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形成的独立承包合同,其权利、义务由双方当事人约定。转包在转让后原承包合同的内容保持不变,仅主体发生了变更,受让人直接享有原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3.法律后果不同。我国法律允许建设工程总承包方经发包方认可或者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依法成立的分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于转包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予以禁止。《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因此,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转包合同是无效的。 结语 建设工程的转包与分包在主体、权利义务内容以及法律后果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分包合同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独立合同,权利义务由双方约定;而转包是将原承包合同的主体变更为发包与受让方,受让人直接享有原合同的权利义务。法律允许分包,但明确禁止转包行为。因此,违反法律规定的转包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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