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真件的合同是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释义 | 传真件也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但是与原件相比较,传真件性质的不同会影响其法律效力。传真件的内容可以通过复印等手段进行变造,因此,传真件在作为原件时虽具有完全证据效力,但一般仍需要通过其他证据佐证其真实性。 二、合同的扫描件有法律效应吗 原件合同的扫描版属于复制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对方认可扫描件的内容,对扫描件无异议的,则该合同扫描件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具有法律效力。2、对方不认可扫描件的,则你必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原件进行核对或通过其它的证据加以证明。如果你不能提供原件,或没有其它的证据来证明扫描件所反映的内容的真实性的,则该扫描件无法达到其证明目的,无法被法院采信。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建议大家在订立合同后,注意将合同原件进行妥善保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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