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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这个股份分红怎么算,我投钱,谈投资,现在四个人,我是整个工厂业务运转,目前有三家小工厂合并一个大工厂?
释义
    三个股东一般是按照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股权;若是有技术入股或者是专利入股的,则需要将其技术折算成资金,再进行重新分配;会技术的股东也可以选择直接将技术按照价值折合成现金的方法进行分配。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两个人合伙共同投资开厂,借助他的关系,他只出钱,我直接参与生产管理,股权,分红该怎样分?
    2人合伙开公司股权的分配方式:通常情况下,会根据出资的多少来分配合伙的股权份额。将百分百的股权进行分割,谁出资多,谁占的股份就多,出资均等则为均分。但如果有技术入股或专利入股的话,则需要将其折算成资金再重新分配。关于具体的分配比例,也可以由合伙的两人进行商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我是公司持股人,我们公司有一人退股,公司收回股份,我有意愿购入退股股份,在股东大会提出后2?
    法律分析:股东要求一方退股的,可以对公司的决议投反对票,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公司可以与依法与股东达成回购其股份的协议。或者股东也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来退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原来有一个营业执照,(很小的一个小公司丿,现在想转让出去,(转让时变更法人丿,有什么风险吗?
    营业执照法人变更应当满足以下条件:法人依法成立,且变更程序合法,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变更要求等情形下,变更法人的行为有效。且法人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一个占百分之六十六,另外一个占百分之三十三,小股东想把股份赠送给公司以外的人,大股东有没有权利干涉?
    公司股份可以赠送。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后,是可以依法赠与的,赠与股份是属于股份转让的行为之一,赠与股份的应该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既然股份赠与属于股权转让的一种,则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份的,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伙协议,现在想通过举报大股东长期偷税漏税退股,新公司法人是我?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起诉退股,并应按退股时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第七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第八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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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8: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