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如何规定子女的教育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的教育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子女的监护权归属,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管理,子女的教育方式、学习环境和学校选择等。离婚双方应当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监护,应当由双方协议或者由人民法院判决;协议或者判决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双方承担能力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一十二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权、财产权、精神权实施监护。父母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应当适当为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要提供资助,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国家保障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维护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支持公民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 离婚协议中规定子女的教育问题,应当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并结合具体情况,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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