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剖腹产可以多休15天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剖腹产属于难产,规定女方当事人可以享有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15天,还可以享有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的产假奖励,各地奖励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