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大误解行为如何认定 |
释义 | 重大误解行为的认定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1.重大误解本身是一种意思表示,是在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作出的意思表示。首先,错误认识是性质错误而非价值错误,而个人的价值判断不在此列。其次,依据解释先行于错误原则,应结合行为作出时的客观情形与特定背景,确认表达行为的规范意思。最后,排除误载不害真意及狭义的动机错误的情形,误载不害真意即当事人双方就意思表示已达成一致,仅仅因为表述或表达有误,比如用词有误的行为即不属于重大误解,狭义的动机错误意指动机不属于法律行为的内容,如果意思表示的内容并无错误,仅仅是作出意思表示的动机发生错误也不属于重大误解行为。 2.在考量一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误解时,应考虑合同订立的背景、整体经济状况等交易习惯的要素。 一、重大误解合同的规定 是要想构成重大误解,必须要符合我国《民法典》当中所规定的构成要件,因重大误解而做出的民事行为一般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一)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这类合同多是由于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交易经验而造成的,从而导致合同与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 (二)当事人的误解必须是要对行为的主要内容构成重大误解。如果仅仅是行为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且并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不应作为重大误解。同时,对订约动机的判断错误也不应构成重大误解。 (三)误解必须是对行为的内容发生误解,并导致了行为的做出;同时,误解还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的确定,既要考虑误解者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几个方面的因素,又要考虑因此给当事人造成的不利后果。 (四)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行为一旦生效,将会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二、可撤销合同重大误解的特征 有:意思与事实不一致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所谓重大误解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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