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给老婆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2、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一、夫妻之间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间,夫妻单方面的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需要带着双方的房权证、结婚证、身份证明、户口本等一些材料,然后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办理。该过户属于是共有财产的变更,一般只需要工本费,但是不需要交税。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在谁名下,都属于双方共有财产。 二、夫妻房产过户到一方的情况有哪些 夫妻房产过户到另一方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单方名下的房产需要过户到另一方名下。另一种就是夫妻离婚后房产转移。两种情况过户都需要夫妻双方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过户确认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需要带着结婚证,如果是第二种,那就要带着离婚证。 三、丈夫的房子如何给妻子 夫妻之间房产过户有两种情况: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单方名下的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2、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