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入伍的时候你的户口已经随着档案牵到你部队驻地了,所以当地户口注销;退伍后凭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到你原籍户籍管理单位上户就行了。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户籍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预备军官学员毕业后被提干入伍的,需提供入伍提干相关手续,由户籍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