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是多少号令
释义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是国务院第292号令。
    该令于1994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颁布,自1995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基本原则、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基本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对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可以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
    一级:对安全性要求最高的系统,需要具备高度的防护和检测能力,能够有效地抵御各种复杂的攻击和恶意程序的侵入;
    二级: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系统,需要具备相对较强的防护和检测能力,能够有效地抵御大部分的攻击和恶意程序的侵入;
    三级:对安全性要求一般的系统,需要具备基本的防护和检测能力,能够有效地抵御一些简单的攻击和恶意程序的侵入;
    四级:对安全性要求较低的系统,需要具备基本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有效地抵御一些简单的攻击和恶意程序的侵入;
    综上所述,企业和政府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的安全需求和情况,选择相应的安全保护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1:4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