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撤销政务处分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同时又是党员的,出现违法行为党政组织分别对其做出的处分简称。政务处分具体为撤职处理,党纪处分为撤销党内职务;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 法律客观: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