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规定 |
释义 |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无形资产摊销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作为一种长期资产,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逐渐降低,其价值也会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渐减少,直至全部丧失。因此,无形资产的价值也应分期摊销。现行制度规定,无形资产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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