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退休金 |
释义 | 工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公积金提取是指存款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的有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并将公积金账户中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公积金提取,应当提前向指定银行申请公积金联合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合卡储蓄账户。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账户提取三种类型。 1、协议提取公积金协议提取是指因购买、建设、改造、大修、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而提取公积金的员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根据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员工公积金联合卡储蓄账户。 2、部分提取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提取的公积金部分,提取公积金部分。最高的可提取金额为账户总金额减少10元。 三、销户提取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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