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征信报告内的担保人代偿五年不能消除,超过5年自动删除。个人征信逾期记录是不可以主动消除的,不过,根据规定,征信机构对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年,一般来说,个人征信逾期记录5年之后就会被新的征信记录覆盖。要注意的是,这个5年是从逾期欠款还清之日开始计算的,而不是指逾期记录产生之日后的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