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赔n+1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是指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除了正常支付经济补偿金后,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况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辞退n+1什么意思 辞退n+1的意思表示为:n是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作出的经济补偿,+1就是指无过失性辞退中规定的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那么什么情况下公司需要支付n+1的补偿呢?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n+1补偿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综上所述,辞退n+1是指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将其辞退的补偿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相应的费用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投诉、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您了解了吗? 辞退补偿n+1是什么意思 辞退n+1的意思表示为:是指经济补偿及+1个月工资。n是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作出的经济补偿,+1就是指无过失性辞退中规定的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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