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行政诉讼证据包括以下几种: 1、书证:指能够证明事实的文件、书籍、账簿、合同、证书、凭证等书面材料; 2、证人证言:指有关事实的目击者或知情人口头作出的证言; 3、物证:指证明事实的物品、场所、痕迹等; 4、视听资料:指包括录像、录音、照片等在内的能够证明事实的视听材料; 5、鉴定意见:指法院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对某些专业技术问题所作出的鉴定结论; 6、电子数据:指计算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所产生的数据和信息; 7、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信息:指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信息材料,可以作为证据; 8、其他证据:指其他能够证明事实的材料,如酒精测试记录、医疗诊断书等。 行政诉讼证据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即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关,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证据必须合法取得: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获取证据,否则可能会被法院排除; 3、证据必须真实可信:即证据必须真实可信,能够反映案件事实真实性,不能虚假、伪造或者篡改证据; 4、证据必须充分:即证据必须足够充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能有遗漏或者矛盾之处; 5、证据必须合理:即证据必须合乎逻辑,不能有自相矛盾的情况,否则可能会影响证据的效力; 6、证据必须及时提交:即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证据提交给法院,否则可能会被法院排除。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证据必须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性的材料,并经过法定程序获取的证据,否则可能无法被法院采信。同时,当事人在提交证据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真实、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