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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使用网上图片作为借鉴是否构成肖像权侵犯?
释义
    借鉴网上图片算侵犯肖像权。根据法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所以,在借鉴和传播使用之前必须要争得对方的同意,方可使用。否则,就是犯了肖像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将小偷图片或视频曝光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
    法律分析:将小偷照片公布,目的并非是为了营利,这不足以构成侵犯肖像权。公民有监督权,批评某种不文明的行为、举止,以谴责行为人的不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而使用公民肖像,是不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摄影的时候不小心录到别人的侧脸,算侵犯肖像权么?
    民法典规定侵犯别人肖像权的行为是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视频未在网上发布是否侵犯了他人肖像权
    随意上传视频侵犯肖像权的认定关键在于上传者是否经过了肖像权人的同意。未经同意上传肖像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但出于公益性、新闻性的目的上传视频的行为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民法典使用面部局部器官照片算侵犯肖像权吗
    使用面部局部器官照片算侵犯肖像权,但合理使用除外。任何组织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使用面部局部器官照片属于制作他人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如果是对肖像的合理使用,根据法律规定,则不构成侵犯肖像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我想问一下曝光小偷图片或视频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
    网上公布小偷的照片不是侵犯其肖像权。网上公布小偷照片的目的是为了追踪犯罪分子,只有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肖像且以营利为目的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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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4:35:39